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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二手车重点进口国分析-坦桑尼亚

发布时间:2024/03/01

一、基本情况

坦桑尼亚共和国(简称坦桑尼亚)位于非洲东部、赤道以南,北与肯尼亚和乌干达交界,南与赞比亚、马拉维、莫桑比克接壤,西与卢旺达、布隆迪和刚果(金)为邻,东濒印度洋。首都多多马,国土面积约94.5万平方公里,总人口6523.1万人。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,截止2023年10月,坦桑尼亚GDP为840.3亿美元,实际GDP增长率为5.2%,人均GDP约为1330美元。2023年中坦双边贸易额为87.79亿美元,同比增长5.3%,其中中国向坦方出口80.91亿美元。同比增长3.9%;中国自坦方进口额达6.88亿美元,同比增长21.5%。中国主要向坦出口手机、小电器等电子家电产品、机械器具及零件、汽车配件、建筑材料、鞋靴等;主要从坦进口矿产品、芝麻、腰果、香料及其制品、生皮(毛皮除外)及皮革等。

坦桑尼亚矿产资源丰富,有8个绿岩带。已探明的主要矿产及储量为:钻石、金矿、煤、铁、磷酸盐、钕镨稀土金属矿、天然气、氦气等。除金矿外,其它矿藏尚待充分开发。

二、汽车市场情况

坦桑尼亚是右舵国家,汽车工业发展不成熟,汽车市场以进口二手车为主。其新车销量由于二手车进口的便捷性受到相当大的制约,长年稳定在2000—3000辆。坦桑尼亚二手车市场规模较大,主要从日本、阿联酋等地区进行二手车进口。2023年,坦桑尼亚从日本进口二手车8.2万辆,同比上涨14%。根据环球印象投资分析坦桑尼亚事业部汽车课题组发布的《2022—-2026年坦桑尼亚汽车行业投资前景及风险分析报告》数据显示,为了吸引更多汽车行业的投资,去年坦桑尼亚将税收减免作为商业激励措施。

图7-3  2018-2022年坦桑尼亚新车销量情况

数据来源:Focus2Move

三、二手车进口政策法规

1、进口政策

从2022年7月起坦桑尼亚禁止进口车龄超过10年的车辆。

2、税收政策

坦桑尼亚对二手车进口车主要征收关税、消费税和增值税。

发动机容量小于等于1000ml的车辆,征收25%的关税和20%的增值税。

发动机容量大于1000ml,小于等于2000ml的车辆,征收25%的关税、20%的增值税和5%的消费税。

发动机容量超过2000ml的汽车需缴纳25%关税、20%增值税和10%消费税。

面包车/皮卡/卡车/公共汽车需缴纳15%关税、20%增值税。

表7-3  坦桑尼亚二手车进口税收政策

车辆类型

进口关税

增值税

应课税价格

消费税

≤1000ml

25%

20%

50%

0%

1001—2000ml

25%

20%

50%

5%

≥2001ml

25%

20%

65%

10%

面包车/皮卡/卡车/公共汽车

15%

20%

32%


3、进口所需文件

提单

出口证书

发票

进口商代理授权书

进口许可证